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已查看:


 

湘建建函〔2020〕135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管,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水平,强化消防施工质量过程监管和消防验收(含备案抽查,下同)联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消防施工质量日常监督管理

      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含单独设立的消防施工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与消防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纳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日常监督管理,具体包括监督人员安排、监督计划拟订及交底、建筑施工质量标准化考评、监督规范化考核、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监督报告出具及应用等。对发现的消防施工质量问题,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使用不合格消防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进行消防施工、检测调试、验收,以及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查处或向有相应执法权的部门移交线索。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受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申请时,应告知建设单位将与消防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并申请。

      二、做好消防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督

      应按照以下消防施工质量监督要点,开展消防施工质量监督工作:

      (一)质量行为监督。

      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的消防施工质量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抽查,重点对所使用的消防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消防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材料进场检验、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消防设施性能检测、系统功能调试(含联调联试)、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等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抽查,督促建设单位组织开展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并按规定上传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于二次装修工程,还应检查原建筑工程是否经消防验收部门消防验收合格,是否改变原消防设计的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防火分区、耐火等级等。

      (二)实体施工质量监督。

      1.施工放线定位阶段。重点对建筑防火间距等总平面布局,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消防功能用房、人员密集场所、高火灾风险性部位以及其他特殊场所的平面布置,消防安全疏散相关尺寸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

      2.主体结构(含地下室)施工阶段。重点对墙(包括防火墙、承重墙、防火隔墙等)、柱、梁、楼板、疏散楼梯等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钢结构及木结构的防火保护,预留预埋管线材质、管径及燃烧性能,设备基础等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抽测。

      3.屋面及内外装修施工阶段。重点对建筑外墙、屋面保温系统设置及所使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建筑外墙装饰的防火性能,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及装饰层之间空腔的防火封堵,建筑内部装修材料防火性能及其对消防设施和疏散设施的影响,用电装置防火性能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

      4.设施设备安装阶段。重点对防火及防烟分隔,安全疏散及消防电梯,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防火,消防电气,建筑灭火器,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各类管道贯穿楼板及墙体防火封堵,消防产品材料燃烧性能,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指标,消防设施性能及系统功能检验检测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

      5.室外工程施工阶段。重点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室外消火栓及取水口、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室外部分、天然水源及市政供水等进行监督抽查抽测。

      三、强化监管保障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对建筑工程中的特殊建设工程(参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相关规定)或其他火灾危险性程度高的项目,可委派具有相应能力的专职消防监督工程师实施监督。二是应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监督,出具消防施工质量监督报告。三是要建立协同监管机制,消防验收部门、竣工验收备案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后应查验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施工质量监督报告。

      (二)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大消防施工质量管理培训和宣传力度,通过对消防施工质量责任主体现场施工质量技术管理人员以及监督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典型案例剖析、示范工地观摩等,着力提升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质量保障能力。

      (三)强化层级监督和技术指导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辖县(市区)消防施工日常质量监督的层级监督和技术指导。消防施工质量检查纳入我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季度执法检查,并将适时组织开展消防施工质量专项检查,对发现消防施工质量监管不力或工地现场存在重大消防施工质量问题的市州,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督报告(示范文本)

2.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示范文本)

3.质量行为监督抽查表(表3-1~3-5)

4.实体施工质量抽查表(表4-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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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