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会展新城Ⅰ区智慧能源站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6日       已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会展新城Ⅰ区智慧能源站监理(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长沙会展新城I区智慧能源站项目的批复、湘发改能源【2023】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城发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沙城发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长沙会展新城Ⅰ区智慧能源站监理(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长沙会展新城片区,兴盛路以北,百岁路以西,地块性质为公园绿地,能源站位于公园绿地的地下空间。能源站采用冷水机组、热源塔热泵、地源热泵、燃气锅炉等多种供能形式,供能面积约 190 万平方米,供冷总负荷 46.7MW, 供热总负荷为 28.7MW。站房为地下一层,采用不同层高布置,基坑开挖深度超 10 米,总建筑面积约 5400 平方米。项目施工建设金额约 7577.85 万元,其中土建部分(含装饰装修)约 5191.86 万元;能源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约 2385.98 万元,包括 1 台燃气锅炉、1 台冷水机组、4 台冷却塔、2 台热泵主机等设备及配套相关设施的采购及安装。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能源站的施工准备阶段开始,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监理。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等,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法定职责

质量标准:监理工程质量及工程品质评价要求应达到合同服务范围内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同等标准或要求。

监理服务期:400日历天(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直到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1.2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以下情形: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总制冷负荷不低于23MW及总制热负荷不低于14MW的能源站工程(或总承包项目中包含总制冷负荷不低于23MW及总制热负荷不低于14MW的能源站)监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1)考核期限:1095天,自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2)考核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无法体现业绩考核指标,还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的顺序认定;(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可提供联合体任意方类似工程业绩。

3.1.4 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如若参加投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由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如评标委员会需要验证,则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 长沙市 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 长沙市 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3人,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代表)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7.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由牵头人委派。

3.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03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8665539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城发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岳麓区先导路         :长沙市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

湘江时代A1座5楼              广场B5栋5楼

联系人:周先生                   系人:唐勋焘、张轶、胡俊

  :0731-88222956              话:0731-89670268

0731-88797919(纪检)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2935812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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