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3日       已查看:


 


湘建建函〔2022〕188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岁末年初历来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冬季施工作业天气条件恶劣,低温雨雪天气时有出现,加上临近岁末,部分工程出现赶工期、抢进度情况,易引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近期,湖南湘江新区接连发生3起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一般事故,各造成1人死亡;长沙市望城区一在建项目发生塔吊平衡臂、起重臂倾覆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视频会议、全省年终岁尾安全防范工作暨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湖南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湘安明电﹝2022﹞6号)要求,做好全省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省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地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刻吸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本地区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单位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带队开展检查督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抓牢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地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督促和组织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一是严格按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突出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及审查专项方案、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未按规定验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挂牌督办、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实施罚款、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良行为记录认定等处理。二是针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高坠、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等薄弱环节,督促企业、项目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班前技术交底,深入开展施工安全治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三是突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督促企业、项目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总监、专监等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严厉打击人员不到岗、不履职行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章操作,严厉打击一线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行为。四是重点加强施工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配齐消防安全设施,保障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工地各区域用电要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禁止线路私拉乱接,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严格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存放和使用管理,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防工地火灾事故发生。

      三、强化工作部署,做好节前停工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各地要认真部署项目春节前停工及春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管控措施。一是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春节停工前要做好施工现场封闭管理和停工交底工作,并向安全监督机构书面报告,要做好春节停工期间工地现场值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地现场。二是工程节后复工前,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并签署同意复工意见;施工企业在复工前要对所有项目人员尤其是新进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在上岗前做好交底。三是对节后复工项目,各地要对施工单位复工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核查,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人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要求。

      四、加强应急值守,有效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地要及时掌握辖区内在建工地安全生产动态,确保通讯畅通、调度及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到位,并及时上报信息。

      各地要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停工和节后复工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所有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冬季施工及节日放假期间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我厅将适时对部分市州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