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名制专项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0日       已查看: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考核迎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落实

    各地要认真对照《国务院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督促本地区所有在建项目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坚决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湘建价〔2020〕87 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20〕123号)等相关规定,督促本地区所有在建项目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工资支付、劳资专管员配备、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

    二、狠抓平台运用

    各地要狠抓实名制平台运用,确保实名制覆盖率、更新率、关键岗位人员认证率和到岗率、平均考勤工人数等指标达到国检考核满分标准。

    1.实名制覆盖率100%(含考勤信息项目数/在建项目数)。所有在建项目应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工程投资额低于300万,或者工期短于3个月、或者农民工人数少于10(不含)人,应及时申请手动考勤,无需采购电子设备考勤。

    2.实名制更新率90%(当日报送考勤的项目数/在建项目数)。所有在建项目应每天实时报送考勤数据,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停工的应及时调整项目状态。

    3.关键岗位人员认证率100%,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70%(不含)以上。所有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应进行实名认证并纳入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考勤制度。

    4.在建项目平均考勤工人数81人(含)以上。施工单位应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督促其考勤打卡,做到“应打尽打”,确保劳动合同、考勤报表、工资发放表和银行流水等各项资料逻辑相符。

   5.平台状态与项目实际状态一致。各级主管部门应认真核查各项目的实际状态,确保平台状态与项目实际状态一致。

   三、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要落实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原则,明确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迎检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并承担首要责任。

   省厅拟于6月中旬采用随机抽查、暗访、座谈等方式开展实地督导。各市州应对所辖县市区进行实地层级督导和指导。对6月20日后实名制平台各项指标仍未达到国检考核标准、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地区,省厅将予以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并在本年度质量安全目标管理中扣分;对国检中发现问题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