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6日 已查看: 次
湘建建函〔2022〕75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结合近期我厅暗访检查组发现的在建项目临时用电突出问题,积极应对雨季汛期、高温天气给临时用电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防范施工现场触电、火灾等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予以贯彻执行。
一、提高意识,明确责任。
各市州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层级监管,压实临时用电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相关企业高度重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相关标准规定,认真履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现场安全用电第一责任人;多个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作业的,安全用电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并承担现场安全用电的管理责任;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承担监理责任。
二、加强排查,消除隐患。
各市州要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对辖区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临时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触电安全事故发生。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1.制度建设情况。检查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单位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巡查检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情况。检查是否按规范要求编制并审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设计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建立并完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3.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配备临时用电专业管理人员,建筑电工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明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责任人员,相关责任人员是否熟悉临时用电标准规范及相关专业知识。
4.验收情况。临时用电工程是否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检查相关验收记录。
5.临时用电执行情况。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执行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否存在安全用电保护措施不到位、随意配电、私拉乱接、电线拖地泡水等行为;是否落实外电线路防护相关措施;是否执行潮湿等特殊场所的照明使用安全电压等要求;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电箱、开关箱及电器装置的情况。
6.生活区用电管理。检查工地生活区是否规范临时用电管理,是否明确责任人员,是否设置临时用电安全提醒、警示标志;宿舍内是否规范使用安全电压、是否存在电线私接乱拉以及使用插座、花线、大功率电器等现象;是否按规定配备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私自生火做饭等情况。
7.其它违反相关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强化监管,形成长效。
各市州要将临时用电纳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内容,督促责任主体强化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提高用电安全意识,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配备建筑电工,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要结合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标准化考评、季度检查等工作,突出雨季汛期和高温季节用电安全检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用电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按规定处理。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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